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0-10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
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8 号)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20 万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8,170,018.5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1,829,981.42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1,106,037,735.85 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18 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以下简称《验证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
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锂威新能源” 或“全资孙公司”),该公司系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即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82,350.00 78,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3,600.00 33,600.00
合计 313,521.00 112,000.00
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股东大会审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82,350.00 78,4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3,600.00 31,783.00
合计 115,950.00 110,183.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具体安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安排,“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8,400.00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78,400.00 万元向惠州锂威新能源增资。具体增资进度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及惠州锂威新能源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安排。
四、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4UUXY95X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
公司住所:博罗县园洲镇东坡大道欣旺达产业园4号、5号、6号、17号厂房1-4楼、18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船舶、电动列车等电力驱动装置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动汽车整车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系统、储能电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充电器、充电桩和充电站的研发、制造、销售和运营管理;汽车整体系统、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可穿戴设备、数字化电气设备、智能电子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精密模具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加工组装业务;软件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电镀、铸造工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欣旺达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惠州锂威新能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1,353,194,391.10元,总负债903,138,724.42元,净资产为450,055,666.68元,资产负债率为66.74%,营业收入1,231,624,284.21元,利润总额206,846,331.39元,净利润185,180,510.62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惠州锂威新能源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1,722,634,339.24 元,总负债1,106,627,617.36 元,净资产为 616,006,721.88 元,资产负债率为64.24%,营业收入925,060,316.44 元,利润总额 184,172,266.19 元,净利润160,295,087.10 元。
五、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是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尽快实施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及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风险可控,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欣旺达本次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欣旺达本次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对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