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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关于子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14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动力”或“子公司”)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就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而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合同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具体内容“六、其他相关说明”。

  4、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双方合作概述

  1、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欣旺达动力与厦钨新能于2024年12月11日签署《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双方在战略合作方面的互补性和兼容性,为充分发挥双方技术、工程、资源、产线、产能等方面优势,提升企业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市场和技术优势,推动固态电池用系列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化实施,建立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联合开发固态电池用系列新能源电池材料,并在合适的时机进一步拓展商务合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WQAT7G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42,077.10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厦钨新能不属于公司及欣旺达动力关联方,与公司、欣旺达动力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厦钨新能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交易金额(单位:万元)  104,523.49        104,966.23        74,599.85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41.78%            13.01%            18.34%


  注:上述业务指公司采购钴酸锂、正极材料业务。

  履约能力分析:厦钨新能是致力于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和技术不断创新的上市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钨新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与厦钨新能签订的《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双方

    甲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各自发展战略,就固态电池用系列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量产、市场开发等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合作内容

  3.1 固态电池用正极材料的开发

  合作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开发满足未来固态电池性能需求的新型正极材料。甲方将依托其在钴酸锂、三元材料方面的深厚积累,与乙方深度合作,目标是开发出具有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和长循环寿命的正极材料,以满足固态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的应用需求。

  3.2 固态电池用电解质及其相关材料的开发

  合作双方将聚焦于固态电池电解质及其相关材料的研发。甲方依托其深厚的冶炼工艺技术和设备自研能力,与乙方在固态电解质领域展开合作,旨在开发出高离子导电性、高稳定性、成本可控的固态电解质材料,以满足固态电池的商业化的应用需求。

  3.3 固态电池合作开发

  乙方将依托其在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方面的深厚研发和制造技术积累,基于甲方提供的新型正极材料和固态电解质等原料,开发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固态电池。具体包括复合正极离子、电子导电网络构建、高稳定电解质薄膜开发、
无锂枝晶高库仑效率锂金属负极开发等,以满足固态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需求。

  3.4 产业化合作

  在材料开发的基础上,合作双方将进一步探讨产业化合作模式。甲方将利用其在材料生产和加工方面的优势,与乙方共同推动固态电池材料的产业化进程。
    4、合作机制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双方各自指派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工作组,由项目工作组具体开展开发、交流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4.1 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确定合作方向及重大合作研发事项,了解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解决合作中需协调事宜。

  4.2 建立战略合作协商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交流会议,共同协商推进本协议框架下合作事项,并向双方高层领导提交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有关建议。

  4.3 建立业务调研对接机制。双方根据业务需求,由需求单位组织协调双方业务部门及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互访,磋商合作事宜;双方业务对口单位、部门等业务端建立日常工作对接机制,加强相互间工作衔接,畅通联系渠道,共享合作信息,共同推动落实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

    5、其他事项

  5.1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中的具体项目事宜需另行协商,并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进行进一步予以明确。

  5.2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厦钨新能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依托雄厚的资金优势、人才优势和高端技术平台,利用国际先进设备,致力于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以国际一流的管理理念及品质保证体系,打造出深受用户赞誉的优质电池材料产品。

  公司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与厦钨新能签署本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形成业务协同效应,对公司利用新型正极材料和固态电解质等原材料开发高能量密度、高安全的固态电池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技术能力、综
合竞争力,共同推进新能源产业链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固态电池为未来重要发展方向,但固态电池产业化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且涉及的具体事项尚未实施,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如下: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深圳市欣旺达综合能源服务有

 1    限公司与中能绿慧新能源有限  2022年1月21日      正常履行中
      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贵州恒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与

 2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2022年1月21日      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协议》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3    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2022年11月3日      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宜

 4  春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  2022年12月7日      正常履行中
                协议》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

 5    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24年6月12日      正常履行中
          的《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4年 11月25 日至 2025年2 月 10 日止,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玓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其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2.4 万份,如在行权期内行权则会导致股份变动。除此之外,本协议签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