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485;期权简称:欣旺 JLC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525;期权简称:欣旺 JLC2。
2、本次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99.37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374.37 万份,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25.00 万份)。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27 名,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726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3 名(其中 2 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
4、本次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8.92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首
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7、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19)。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董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2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99.37 万份。
2、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2 月 10 日届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为 2024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届满。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3、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安排 考核目标 经审计,公司 2022-2023 年两年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2022-2023 年两年的累计营 累计营业收入约 1,000.24 亿元,
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业收入值不低于 929 亿元 符合行权条件。
注:“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1、首次授予的 754 名激励对象
(四)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中:28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
考核结果等级 A B C D 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 20.65 万
个人层面行权比 份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例 100% 100% 100% 0% 2、其余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
均为 C 以上,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为 100%。
的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并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注销。 1、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中:
无激励对象离职。
2、3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
均为 C 以上,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为 100%。
二、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股票期权简称:欣旺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485
(3)首次授予可行权数量:374.37 万份
(4)行权价格:38.9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6)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第二个 本次行
行权期 权数量
已获授股票 可行权 占已获
激励对象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数量 授的股
(万份) (万 票期权
份) 的百分
比
曾玓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 8 2.4 30%
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39.9 371.97 30%
(725 名)
合计 1247.9 374.37 30%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
行权,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