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5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的内容已用宋体加粗标注):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闫春雨先生,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0.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9.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29,016,8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前,如果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数据安全及数字人民币系列产品 60,967.92 57,215.98
产业化项目
2 物联网安全模组产品产业化项目 77,784.02 77,784.02
合计 138,751.94 135,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的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8,887.78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数据安全及数字人民币系列产品 60,967.92 52,577.54
产业化项目
2 物联网安全模组产品产业化项目 33,362.26 3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4,310.24 44,310.24
合计 138,640.42 128,887.78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的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本次方案修订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