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前期公告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9,056,183.50元受让夏敏勇、江平合计持有的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谱实验”)45.53%的股权,并以募集资金81,842,250元对安谱实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与夏敏勇、江平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与安谱实验之所有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
本次交易被评估对象为安谱实验100%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基准日2015年
3月31日安谱实验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安谱实验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为330,145,900.00元,在此基础上, 双方经友好协商,
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所对应之安谱实验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32,746
万元,安谱实验45.53%的股权作价149,056,183.50元;同时本公司以安谱实验
100%股权的估值人民币32,746万元为基准,以81,842,250元对安谱实验增资。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1、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2015年9月2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与夏敏勇、江平完成第一次股权转让,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
2、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与夏敏勇、江平完成第二次股权转让,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安谱实验上述收购原计划以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鉴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到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时,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继续执行对安谱实验的增资工作,对安谱实验所有收购及增资资金均改成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3、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1,842,250 元认购安谱实验新发行的
7,794,500股股份,并于2016年12月完成增资款的缴款。2017年2月,安谱实验完成了此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并于近日完成工商行政变更登记工作,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累计持有安谱实验21,989,500股,持股比例达55.58%,从而完成了对安谱实验的收购及增资工作。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