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前期公告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9,056,183.50元受让夏敏勇、江平合计持有的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谱实验”)45.53%的股权,并以募集资金81,842,250元对安谱实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将与夏敏勇、江平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与安谱实验之所有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
本次交易被评估对象为安谱实验100%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安谱实验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安谱实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为330,145,900.00元,在此基础上,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所对应之安谱实验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32,746万元,安谱实验45.53%的股权作价149,056,183.50元;同时本公司以安谱实验100%股权的估值人民币32,746万元为基准,以本次募集资金81,842,250元对安谱实验增资。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收购上海安谱实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为安谱实验出具了《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按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