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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2 深市 聚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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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2:*ST聚龙半年报问询函

公告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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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57 号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841.89 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2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98.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63.54%,由盈转亏;产品收入毛利率为 53.27%;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下合称“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51.98%。报告期内你公司区域现钞流通管理第三方运营服务业务继续稳步推进,子公司宁波多维聚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杭州云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象网络”)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 3,570.65 万元,为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组成部分。

  (1)请你公司结合宏观政策变化情况、行业竞争情况以及主营业务的开展情况、收入实现、成本结转、费用支出等信息补充说明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并亏损的具体原因,主营业务的开展是否面临重大不利因素,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竞争情况、金融机具等产品的竞争力、
定价方式、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结合所处行业及相关业务的特点,以及可比公司情况分析你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区域现钞流通管理第三方运营服务业务的主要业务内容、具体开展模式、收入确认方法以及相关资产、设备、人员等的投入情况、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4)请你公司结合对云象网络的投资管理模式和云象网络相关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补充说明将对云象网络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及合理性。

  2. 报告期内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张笑男将其持有的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君祥”)2,862 万元出资份额(折合抵偿价值 27,570.2 万元)转让给你公司,用于替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承诺于 2021年 4月 30日前通过自筹现金方式偿还剩余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余额及产生的利息。你公司 2020 年年
报问询函回函显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于 2021 年 8月 30 日前
通过现金还款或通过可变现资产以及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抵偿方式解决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剩余款合计 24,731.59 万元。半年报显示,控股股东截至半年报披露日的资金占用余额为24,432.1 万元,预计偿还方式为现金清偿及以资抵债方式清偿。控股股东已向你公司提出资产抵偿方案,目前你公司正在对相关抵偿资产
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1)嘉兴君祥持有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芯原股份”)的股票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解禁流通,请你公司
补充说明嘉兴君祥减持芯原股份股票及清算的进展情况,你公司获得的现金数额及是否触发控股股东差额补足条款,如是,请说明控股股东差额补足及利息支付的具体情况。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先后提出的资金占用清偿方式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并详细说明目前的资金占用清偿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及具体的时间安排。

  (3)你公司在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函及半年报中披露的资金占用余额存在差异,请补充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截至回函日的资金占用余额、利息及对应计算过程。

  3. 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27,570.20万元和 32,903.11万元,较期初分别增长 526.68%和 50.83%。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公允价值确认方法、分类依据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逐项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备用金、调试币和股东占用款的账龄、形成原因和背景、欠款方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结合欠款方资信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形。


  4.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柳永诠、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素芹、张奈合计持有你公司 225,947,608 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 41.11%,
其中 91.04%处于质押状态。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被强制平仓 7,593,200 股。请你公司结合上述股东质押股份取得资金的具体用途、使用进展以及上述股东存在的大额负债、诉讼和纠纷等情况,说明上述股东是否具备还款能力,质押股份是否存在进一步被强制平仓以及导致你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5. 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大连聚龙金融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和聚龙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亏
损 1,019.01 万元、409.20 万元和 532.28 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出
售子公司云钞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改善盈利情况的措施;结合云钞金服自投资以来的会计核算情况说明出售云钞金服对你公司业绩的影响。

  6. 报告期内,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实际控制人借款为 9,442 万元,调试币为 1,321.13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支出时间、管理方式以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收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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