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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3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永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4月1日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国强先生、王振山先生、刘晓晶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柳永诠先生所做的《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柳永诠先生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并

对公司2018年度工作思路、重点工作、经营目标进行了部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12.44万元,同比下降26.55%,实现营

业利润7,127.81万元,同比下降74.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6.80

万元,同比下降81.11%。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868,041.0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0,989,444.7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

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098,944.47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70,611,494.64元,公司年末盈余公积余额为

132,250,454.71元。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4,950.4万股为基数,以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5,495.04万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

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人员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对公司2018年度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

严谨的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监事会对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的方式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广泛征询意见,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柳永诠先生、张振东先生、张奈女士、洪莎女士、柳伟生先生、胡健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崔文华女士、王雁女士、吴庆洪先生、西凤茹女士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其他职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柳永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张振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张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洪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柳伟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胡健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广泛征询意见,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国强先生、王振山先生、刘晓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王振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刘晓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分,会议召开地点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公司会议室。《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