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17-11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拉曼”)与陆军装备部于近日签订了装备订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20,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4.71%。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已经双方签字及军方主管部门鉴证,签署后即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产品的验收交付。
3.合同风险
尽管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合同方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此外,还存在其他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亦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合同交易对象为陆军装备部。陆军装备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项目属军方计划内项目,军方按照装备采购计划履行报批手续,程序符合军方的相关规定,合同款项为专款,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某型号装备
2.合同金额:20,835万元
3.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30%的进度款,产品按批次交付,每次交付完成后支付相
应余款。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已经双方签字及军方主管部门鉴证,签署后即生效。
5.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具体的支付方式、产品质量、验收方式、技术服务和合同纠
纷处理等条款做出了明确的约定。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4.71%,合同的履行将
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
对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格拉曼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对公司及格拉曼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1.格拉曼的消防车新生产基地已于2017年9月底正式投入运营,公司及格拉曼有能力、
有信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生产备货与产品交付,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客户为公司长期客户,具备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
七、其他相关说明和备查文件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后续履行情况。
2.《装备订购合同》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