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400 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授予价格为 4.63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7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共计 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
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王子平 董事长 240 8.00% 0.56%
2 陈登雨 总经理 200 6.67% 0.47%
3 宁红涛 副董事长 150 5.00% 0.35%
4 张洋 董事、副总经理 118 3.93% 0.28%
5 丛斌 副总经理 118 3.93% 0.28%
6 罗善国 副总经理 100 3.33% 0.24%
7 史向前 副总经理、董秘 100 3.33% 0.24%
8 熊海涛 董事 90 3.00% 0.21%
9 陈兴华 财务总监 60 2.00% 0.1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24 40.80% 2.88%
(138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2,400 80.00% 5.64%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600 20.00% 1.41%
合计 3,000 100.00% 7.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或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授予价格:每股 4.63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 4.63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60 日内,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
月内授出。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之日起 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之日起 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50%
之日起 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50%
之日起 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