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资料,认为编制和
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招商银行授信业务办理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额度为 1 亿元的信用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有追索权卖方明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办理。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现在原业务办理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国内保函、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授信协议范围内全部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