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omens New Materials Co., Ltd.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 8 号(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
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
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冼燃、戴耀花、凤翔、李学银及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
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王子平、邓煜东、严海龙、沈峰、
吕虎林、于钦亮、李松岳、罗善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子平、邓煜东、沈峰、吕虎
林、冼燃、李学银、罗善国、于钦亮、严海龙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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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高盟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9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2,6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3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2,150万股,发行价格为21.88元/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0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高盟新材”,股票代码“300200”;其中本次公开
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15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4月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告书中因上述文件中已披露而未重复披露的
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网站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4月7日
3、股票简称:高盟新材
4、股票代码:30020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68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68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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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冼燃、戴耀花、凤翔、李学银及控股股东广州
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东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王子平、邓煜东、严海龙、
沈峰、吕虎林、于钦亮、李松岳、罗善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子平、邓煜东、沈峰、
吕虎林、冼燃、李学银、罗善国、于钦亮、严海龙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
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15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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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非交易日顺延)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8.00 37.5281% 2014 年 4 月 7 日
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 1,702.60 15.9419% 2014 年 4 月 7 日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34.22 12.4927% 2012 年 4 月 7 日
王子平 390.00 3.6517% 2014 年 4 月 7 日
邓煜东 161.18 1.5092% 2014 年 4 月 7 日
本次公开发行前 严海龙 110.00 1.0300% 2014 年 4 月 7 日
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 沈 峰 108.00 1.0112% 2014 年 4 月 7 日
吕虎林 54.00 0.5056% 2014 年 4 月 7 日
于钦亮 52.00 0.4869% 2014 年 4 月 7 日
李松岳 49.00 0.4588% 2014 年 4 月 7 日
罗善国 31.00 0.2903% 2014 年 4 月 7 日
小计 8000,00 74.9064% --
网下询价配售的股份 530.00 4.9625% 2011 年 7 月 7 日
本次公开发行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150.00 20.1311% 2011 年 4 月 7 日
的股份
小计 2,680.00 25.0936% --
合 计 10,680.00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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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Beijing Comens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6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