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及《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公司董事、总裁袁建成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副总裁SANYOUCHEN先生、副总裁PINXIANGYU女士、副总裁陶安进先生,财务总监魏红女士计划自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副总裁刘剑先生、杨俊先生计划自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共计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4月8日,袁建成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40,000股,朱文丰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1,000股,陶安进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1,000股,魏红女士已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刘剑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60,000股,杨俊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1,000股。
3、为避开敏感期交易等原因,增持人实际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不足6个月,为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人申请延长增持计划时间3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6日,除此以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经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4、增持人将继续筹措资金,严格履行增持计划。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1、增持人:
公司董事、总裁袁建成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公
司副总裁SANYOUCHEN先生,公司副总裁PINXIANGYU女士,公司副总裁陶安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魏红女士;公司副总裁刘剑先生,公司副总裁杨俊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
2、截至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增持人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袁建成 2,038,000 0.220%
朱文丰 763,200 0.082%
SANYOUCHEN 600,000 0.060%
PINXIANGYU 600,000 0.060%
陶安进 600,000 0.060%
魏红 600,000 0.060%
刘剑 600,000 0.060%
杨俊 600,000 0.060%
合计 6,401,200 0.660%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
3、增持股份方式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人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自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已增持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成交均价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占总
(元) (股) 金额(元)数量(股) 股本比例
刘剑 2019年 9.250 60,000 555,000 660,000 0.071%
1月16日
杨俊 2019年 9.245 11,000 101,700 611,000 0.066%
1月16日
袁建成 2019年 9.200 40,000 368,000 2,078,000 0.224%
1月17日
朱文丰 2019年 9.260 11,000 101,860 774,200 0.083%
1月17日
陶安进 2019年 9.220 11,000 101,420 611,000 0.066%
1月17日
魏红 2019年 11.110 10,000 111,100 610,000 0.066%
3月15日
四、增持计划延期实施的原因
鉴于在增持计划期间,为避开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等交易敏
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上述增持人员实际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不足6个月,增
持人员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经审慎研究,上述增持人员申请将原
增持计划期限延长3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6日。
除上述调整外,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指定的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公司对本次增持计划延期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事项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后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建成先生、朱文丰先生
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相关增持人延期履行相关增持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开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
告及业绩快报等交易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3个月履行增持计
划。本次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有关事项声明:相关增持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行为。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开展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