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李秀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业”或“公司”)近日收到持有本公司股份44,162,0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的股东李秀兰女士的减持计划,其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832,4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1 李秀兰 8,832,413 1%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股东李秀兰女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李秀兰女士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秀兰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