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今日收到副总裁刘剑先生、副总裁杨俊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或“前述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前述人员计划自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1、增持人:
副总裁刘剑先生、副总裁杨俊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增持人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剑 600,000 0.06%
杨俊 600,000 0.06%
合计 1,200,000 0.12%
3、增持人其他情况:
增持人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本计划。
2、增持金额
增持人本次增持金额总计不少于人民币100万。
3、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
4、增持股份方式
增持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人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截至目前,前述人员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