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 05 月 0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李莉女士以书面方
式提交的《关于增加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函》,公司已于 2023 年 05 月 0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了《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0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0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 年 05 月 11 日。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 人(户),
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82,003,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19.3683%,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14,695,556 股的 19.7743%。其中,中小股东 1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0,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0.0024%,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0.0024%。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 3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额为 61,489,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股的 14.5231%,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14.8275%。其中,中小股东 2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2,558,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2.9661%,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3.0283%。
(3)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 人(户),
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43,492,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33.8914%,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14,695,556 股的 34.6018%。其中,中小股东 3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2,568,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2.9685%,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3.030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1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2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7979%;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926%;反对 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李莉及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 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