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
日收到李莉女士、孙祥林先生、沈智海先生、王玉信先生、朱达平先生、随群先生、毕明先生、董浩先生、邱丞先生、崔艳丽女士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计划在本公告发布日起三个月内(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之间),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说明
1、增持目的及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莉女士,副总裁孙祥林先生、沈智海先生、王玉信先生、朱达平先生以及核心管理人员随群先生、毕明先生、董浩先生、邱丞先生、崔艳丽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计划在本公告发布日起三个月内(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之间)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蔡连成先生因本人为外籍人士,无法开立股票账户,因此不能参加本次增持。
2、增持人及增持金额
(1)李莉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500-1,000万元人民币金额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孙祥林先生、沈智海先生、王玉信先生、朱达平先生、随群先生、毕明先生、董浩先生、邱丞先生、崔艳丽女士各自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 100-200万元人民币金额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期间
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之间。
5、资金来源
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莉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4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33,483,630 股的 25.02%,本人控股的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3,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股的14.7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2,3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股的39.76%;邱丞先生本人目前
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侯莹莹持有公司股份 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33,483,630股的0.0001%;孙祥林先生、沈智海先生、王玉信先生、朱达平先
生、随群先生、毕明先生、董浩先生、崔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