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发
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解除冻结机 司法冻 解冻日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关 结日期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千鑫 广东省深圳 2021年6 2021 年
恒 否 254,747 0.51% 0.05% 市福田区人 月1日 11 月 19
民法院 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鑫恒持有公司股份 50,088,0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7%。千鑫恒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49,9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9.6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3%;累计被冻结 25,538,13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50.99%,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千鑫恒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告知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千鑫恒股份解除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2、千鑫恒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