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7-059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香港合资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潜能恒信”)为加强公司采集处理一体化业务,增强公司设备硬件实力,拓展海外巿场,公司拟与Energy Logistics DWC LLC签署《震源车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
1,250,000.00美元。
公司香港合资公司潜能恒信地震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拟与SERCEL.INC签署《电缆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3,054,000.00美元。
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香港合资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Energy LogisticsDWCLLC签署《震源车采购合同》及合资公司与SERCEL.INC签署《电缆采购合同》,并同意授权公司、合资公司管理层分别办理上述涉及相应设备采购相关事宜。
上述设备购买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买方
A、名称: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 Geophysical Co., Lt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园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锦明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提供原油采收率新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B、名称:潜能恒信地震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geo Seismic Service(HK)Ltd)
设立地址:香港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万元港币
投资总额:2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锦明
经营范围:地震采集工程服务,油田技术服务;钻探施工的技术服务;石油勘探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化工设备的销售和租赁;贸易
股权结构:
2、卖方
A、公司名称:Energy Logistics DWC LLC
地址:BusinessCenter,DubaiWorldCentral,POBox390667,Dubai,United
Arab Emirates
负责人:JASWINDER SINGH DULAY
主营业务:物流运输服务
该公司为物流运输公司,主要为各公司尤其能源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及设备采购服务。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购销。
B、公司名称:SERCEL INC.
地址:17200 PARK ROW HOUSTON TEXAS,77084-5935,USA
注册资本:550,000美元
负责人:BALIGUET PIERRE
主营业务:陆地、海洋、地面和井筒地震勘探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购销。
SERCEL是全球最大的地球物理服务公司之一法国地球物理公司
(CGGVeritas)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陆地、海洋、地面和井筒地震勘探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长期致力于地震勘探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的研发和推广。SERCEL公司具有最完整的产品线,包括:震源、检波器和记录系统,涵盖了陆地、滩海过渡带、深海和井筒地震勘探的所有领域,其产品不仅广泛应用于常规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而且成功应用于新兴的、国家重点发展的油气勘探业务如页岩气、致密砂岩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
上述采购合同公司均就对方当事人向本公司提供货物的能力进行了合理判断,认为对方当事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提供的设备在供货、技术符合公司的要求。
三、合同主要内容
《震源车采购合同》
1、合同标的:震源车,主要用于野外地震采集。
2、合同金额:1,250,000.00美元
3、结算方式:信用证方式付款,装船验收后支付。
4、装运时间:2017年11月15日装运
5、约定所有权:卖方保证对所有设备拥有良好的所有权,没有任何留置、限制、保留、担保等权益负担和他人的要求。设备的所有权缴获日起全部或部交给买方。
任何早期所有权瑕疵,在交付点向买方实际交付设备,不得将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买方。
7、设备保修。卖方保证所有设备将符合附录中设备的规定描述,规格和其他要
求。在接受设备后,设备按“原样”出售给买方“。
8、其他条款:合同条款中已对交货条款,技术文件,质量保证和检验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电缆采购合同》
1、合同标的:固体电缆,主要用于深海地震采集或者对外租赁等业务。
2、合同金额:3,054,000.00美元
3、结算方式:在合同签字后1个月内,支付50%的合同价格;在出货前向卖方
的提供合同价格的50%。
4、装运时间:卖方将在收到合同的预付款后13周内装运
5、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和地震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航空邮寄给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交货。如果事故发生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6、其他条款:合同条款中已对交货条款,技术文件,质量保证和检验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签署购买设备的合同均为增强公司及合资公司设备实力,拓展公司的海外业务范围,从而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增加现有业务的利润空间。
2、上述采购合同金额分别为:1,250,000.00美元,考虑进口关税及增值税、
运费后,折合人民币约 1,100.00 万元;3,054,0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031.09万元(合同金额均按2017年10月24日汇率6.6506折算)。
3、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上述采购合同均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将对本公司的实际支付产生影响。
2、上述采购可能会因为卖方国家的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以及卖方制造进度、交货时间、调试进度等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程度及项目进度,履行期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震源车设备采购合同》、《电缆采购合同》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