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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87 深市 永清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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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7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10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313,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483%。

    2、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839 元/

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555元/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

股票于201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

手续。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48,530,285减少为648,217,285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2、2015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5

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向249名激励对象授予287.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15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20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79.09万股,授予价格为17.62元/股。2015

年 12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 2015 年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5、2016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7.62元/股的价格对黄

强、李争志、罗新星共 3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2016年5月11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即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15,873,795股为基数,向公司在册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20股,公司总股本由215,873,795股变更为647,621,385股,又因公

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500股,公司总股本减至

647,604,885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785,400股调整

为8,356,200股。

    7、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回购价调整为5.864元/股,同时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7,400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郭倩琪、黎海靓共2人因个人

原因已经离职,根据《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2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12,000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计划涉及的19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60%,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9、2017年01月11日,公司披露公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7年1月13日,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95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3,26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86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47,38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94%。

    10、2017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届满,第二次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计划涉及的18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31,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49%,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计划涉及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6,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9%,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5.839元/股,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7.555元/股;最后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激励对象隆玉周、周大杰、邓雄、张彬、高玉梅、肖德晟、伍梦絮、周紫平、靳长军、李海辉共10人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 10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3,000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中隆玉周、周大杰、邓雄共3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未解锁股份145,000股;张彬、高玉梅、肖德晟、伍梦絮、周紫平、靳长

军、李海辉共7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未解锁股

份 168,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48,530,285元减少为

648,217,285元。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原激励对象隆玉周、周大杰、邓雄、张彬、高玉梅、肖德晟、伍梦絮、周紫平、靳长军、李海辉共10人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一章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10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313,000股。其中3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持有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45,000股;7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合计持有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68,000股。

   2、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16年5月11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即以公司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215,873,795 股为基数,向公司在

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2017年7月14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0派0.25元)。根据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规定,2017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 行了调整,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 5.864元/股调整为5.839元/股,预留部分的 回购价格由 7.58元/股调整为7.555元/股。

    3、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1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13,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483%,回购资金总额为2,076,427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313,000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595,805,322    91.87%           0          595,805,322      91.91%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52,724,963     8.13%        -313,000       52,411,963       8.09%

件流通股

总计       648,530,285     100%         -313,000      648,217,285       1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