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2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12,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9%。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864 元/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7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48,542,285减少为648,530,285 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
3、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日为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授予
日为 2015年10月27日,授予对象200人,授予数量279.09万股,授予价格
17.62 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29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5、2016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7.62 元/股的价格对
黄强、李争志、罗新星共3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 2016年5月11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即以公司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215,873,795 股为基数,向公
司在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总股本由 215,873,795股变更为647,621,385
股,又因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500 股,公司总股本
将减至647,604,885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785,400
股调整为8,356,200股。
7、2016年 9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回购价调整为 5.864 元/股,同时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7,400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郭倩琪、黎海靓共 2 人因个人
原因已经离职,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上述 2 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倩琪、黎海靓共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永清环保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2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12,000股。
2、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16年5月11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
以公司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215,873,795 股为基数,向公司在册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20股。因此公司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做相应的调整。
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回购价调整为5.864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为 5.864 元/股。
3、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2,000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9%,回购资金总额为70,368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12,000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594,797,696 91.71% 0 594,797,696 91.71%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53,744,589 8.29% -12,000 53,732,589 8.29%
件流通股
总计 648,542,285 100% -12,000 648,530,285 100%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