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6-03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16,5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86元/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47,621,385减少为647,604,885 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
3、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2016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原激励对象黄强、李争志、罗新星等3人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00 股,收购价格为17.62元/股,(未考虑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影响)。如在回购注销前,公司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前述回购数量和价格将按照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进行调整。
因2016年5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 10 股转增
20股派0.3元),本次回购的数量和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股、股票拆细 的调整公式为:
K=K0×(1+N)
其中:K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K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此,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6,500股。
2、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
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
因此,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6元。
3、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6,5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25%,回购资金总额为96,745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16,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592,661,589 91.51% 592,661,589 91.52%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54,959,796 8.49% -16,500 54,943,296 8.48%
件流通股
总计 647,621,385 100% -16,500 647,604,885 100%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