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0-028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公司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鸿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5月1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46%)和不超过1,4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
因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前述董事、高管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段伟东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5 9.61元/股 4,148,030股 0.2435%
赵鸿凯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5 9.605元/股 400,000股 0.0235%
段伟东 集中竞价交易 2020.2.11 9.214元/股 1,185,171股 0.0696%
段伟东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9 9.751元/股 1,320,500股 0.0775%
合计 —— —— —— 7,053,701股 0.414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476,925 1.7888% 23,823,224 1.3983%
段伟东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57,693 1.3416% 19,746,671 1.159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619,232 0.4472% 4,076,553 0.2393%
合计持有股份 5,817,150 0.3414% 5,417,150 0.3180%
赵鸿凯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362,862 0.2561% 4,062,862 0.238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4,288 0.0854% 1,054,288 0.0795%
注:1、“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的“无限售条件股”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9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其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