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0-068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赵鸿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赵鸿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限已于2020年12月1日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2020年7月1日 8.741 626,700 0.036%
2020年7月2日 8.805 53,388 0.003%
2020年7月3日 8.717 39,600 0.002%
2020年7月6日 9.024 1,183,100 0.067%
段伟东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7月7日 9.26 938,400 0.053%
2020年7月9日 9.554 168,899 0.010%
2020年7月10日 9.871 93,928 0.005%
2020年7月13日 10.2 17,700 0.001%
2020年7月17日 10.165 53,180 0.003%
赵鸿凯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7月3日 8.68 114,300 0.006%
2020年7月9日 9.575 155,623 0.009%
2020年7月17日 10.124 99,700 0.006%
合计 3,544,518 0.201%
注:1、本次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股份。
2、因公司实施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详见《关于补偿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本次
减持前,段伟东先生所持股份总数由23,823,224股增至24,011,291股,赵鸿凯先生所持股份总数由5,417,150股增至
5,454,955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0万股(含本数)
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根据发行结果,确定本次发行量为
57,306,590股,特定投资者已于2020年9月25日缴足认购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61,060,155股。上表中“减持比例”均以公司最新总股本数计算。
4、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注1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注2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注2
合计持有股份 24,011,291 1.409% 20,846,396 1.184%
段伟东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95,221 1.159% 19,895,221 1.1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6,070 0.242% 954,175 0.054%
合计持有股份 5,454,955 0.320% 5,085,332 0.289%
赵鸿凯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091,216 0.240% 4,091,216 0.23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3,739 0.080% 994,116 0.056%
注:1、因公司实施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详见《关于补偿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本次减持前,段伟东先生所持股份总数由23,823,224股增至24,011,291股,赵鸿凯先生所持股份总数由5,417,150股增至
5,454,955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0万股(含本数)
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根据发行结果,确定本次发行量为
57,306,590股,特定投资者已于2020年9月25日缴足认购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61,060,155股。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最新总股本数计算。
3、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总监理段伟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赵鸿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