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段伟东、董事 副总经理赵鸿凯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段伟东 、赵鸿凯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段伟东、赵鸿凯持股情况如下:
股 东姓名 持 股数量(股 ) 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段伟东 30476925 1.79%
赵鸿凯 5817150 0.34%
合计 36294075 2.13%
二、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段伟东、赵鸿凯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 减持股份不 超过公司
股东姓名 拟减持 数量不超过(股) 备注
总 股本比例
段伟东 7,600,000 0.446%
赵鸿凯 1,400,000 0.082%
合计 9,000,000 0.528%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8、上述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无
三、股东所作承诺 及履行情况
段伟东、赵鸿凯严格按照担任公司高管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段伟东、赵鸿凯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段伟东、赵鸿凯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段伟东、赵鸿凯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 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