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8-006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持本公司股份1133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的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持本公司股份21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4%)的董事、副总经理赵鸿凯先生,持本公司股份104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的监事刘勇胜先生,计划自2017年9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6%)。
截至本公告日,赵鸿凯先生和刘勇胜先生尚未减持,仍持有公司股票分别为2154500股和1046400股,段伟东先生减持52000股。
2018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和刘勇胜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提前终止执行本次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段伟东 竞价交易 2018.2.14 23.85 52000 0.0082
赵鸿凯 未实施减持
刘勇胜 未实施减持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段伟东 11339750 1.7971 11287750 1.7888
赵鸿凯 2154500 0.3414 2154500 0.3414
刘勇胜 1046400 0.1658 1046400 0.1658
说明:以上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终止股票减持计划情况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基于对公司健康发展的良好信心,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终止股票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终止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终止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和刘勇胜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