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5-079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66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466万股的3.95%;其中:首次授予869.9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90.05%,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预留96.1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9.95%,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9%。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在本次授予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孙志平 董事 15 1.55% 0.06%
2 乔海 董事、总经理 15 1.55% 0.06%
董事、副总经理、
3 周小凤 15 1.55% 0.06%
董事会秘书
4 陈树杰 副总经理 15 1.55% 0.06%
5 霍灏 副总经理 15 1.55% 0.06%
6 于澄 副总经理 15 1.55% 0.06%
7 彭玉梅 副总经理 15 1.55% 0.06%
8 周海燕 财务总监 10 1.04% 0.04%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54.90 78.15% 3.09%
预留部分 96.10 9.95% 0.39%
合计 966 100.00% 3.95%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14.06元/股,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5年。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4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25%、25%、25%和25%,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获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
第一个解锁期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
第二个解锁期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
第三个解锁期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60
第四个解锁期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0%、30%、4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
第一个解锁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
第二个解锁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
第三个解锁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
本激励计划在2015年至2018年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3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3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3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四个解锁期 以2013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3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3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3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0%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已包含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相关参数是否存在调整情况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2015年4月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4,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首次股权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授予数量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按照上述方法调整后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
Q1(首次授予数量)=8,699,000股×(1+1.2)=19,137,800股
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为:
Q2(预留授予数量)=961,000股×(1+1.2)=2,114,200股
鉴于公司确定授予日前原激励对象中1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在Q1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9人调整为31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137,800股调整为18,394,200股。
调整后的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孙志平 董事 33 1.61% 0.06%
2 乔海 董事、总经理 33 1.61% 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