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3-051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邦国际”)
于2013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人,可申请解锁
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82%,
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5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2年5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2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4、2012年8月28日,腾邦国际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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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予以备案。
6、2012年9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2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公司
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2年9月24日。
8、2012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首期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12,242万元,股份总数变更为12,242万股。
9、2013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授予价格7.14元/股回购注销已授予原激励对象崔红兵和罗翔已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12万股于2013年4月11日在深
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公司股本由12,242万股变更为
12,230万股。
10、2013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授予价格7.14元/股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张铎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0万
股,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手续。
11、2013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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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82%,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12、2013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
2012年9月24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授予日起12个月后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
股票总数的30%;至2013年9月23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
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条件进行了审
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序号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说明
件
腾邦国际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