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 1 名,可以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 1-2
设 1-2 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 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选举产生。…… 生。……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修改章程的议案后,公司将披露《公司章程》全文。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