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量比例超过80%,本次股份质押的质权人为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4年5月17日,公司接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分别将持
有的17,000,000股、59,952,96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为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为补 质押起 质押 质押用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如是, 充质 始日 到期 质权人 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押 日
致行动人 售类型)
2024 年 杭州东方行 满足上
新疆尚龙 是 17,000,000 32.20% 3.61% 否 否 5 月 16 - 知股权投资 市公司
日 基金合伙企 生产经
2024 年 业(有限合 营、偿
王贵美 是 59,952,960 100% 12.73% 否 否 5 月 16 - 伙) 还债务
日 等
合计 76,952,960 68.25% 16.35%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股) 股份 比例 已质押 未质押
比例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占 未
售和冻 押股份 售和冻 质 押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股 份
记数量 (股) 比例
(股)
新疆尚龙 52,800,000 11.21% 35,800,000 52,800,000 100% 11.21% 0 0.00% 0 0.00%
王贵美 59,952,960 12.73% 0 59,952,960 100% 12.73% 0 0.00% 0 0.00%
杭州东方
行知股权
投资基金 0 0.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合计 112,752,960 23.95% 35,800,000 112,752,960 100% 23.95% 0 0.00% 0 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1、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新疆尚龙基本信息
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3楼301
室
法定代表人:戚大武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0751752318P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
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新疆尚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72.43 4,273.66
负债总额 5,500.00 5,500.00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2年1-12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24 -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6 0.22
(2)王贵美基本信息
王贵美,女,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山东省龙口市,目前已退休;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合计持有112,752,9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按截至今日收盘价计算市值约为14.86亿元。
(3)一致行动人东方行知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43,14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D8MKD3XY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科城街180号1幢2层213-2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晟行知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曹宇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行知”)控制公司112,752,96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东方行知为公司控股股东。
2、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本次质押借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前期收取的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价款、一部分用于支付购买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对价。
3、预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
例的31.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6%。
4、本次高比例股份质押是为确保出质人在与东方行知签署的《借款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
5、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目前新疆尚龙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暂不存在偿债风险。
7、除公司拟与新疆尚龙指定的主体上海虞长翊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