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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福能东方: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 2021-025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10:00 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
17 号五座 3301-3310 室福能厅,以电话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信息的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电话会议表
决方式参加会议董事 4 人,为钮旭春、曹丽梅、葛磊、殷占武。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贵银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刘桂良(离任)、李进一(离任)、朱智伟(离任)、曹丽梅(现任)、葛磊(现任)、殷占武(现任)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9,517,657.14 元,比上年 274,541,510.42
元增长 169.36%;实现营业利润 19,235,241.40 元,比上年-139,202,764.45 元增长 113.82%;实现利润总额 29,786,210.29 元,比上年-142,539,525.91 元增长 120.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90,558.19 元,比上年
-148,398,247.17 元增长 107.81%,2020 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02 元。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该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不断的发展,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同 意 公 司 对 2020 年 度 计 提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及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共 计
30,734,791.97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自批准日一年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应的银行贷款业务,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事项做出如下授权:

    (1)授信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用途,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办理。

    (2)总额度经贷款银行同意,可由公司授权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调剂使用。

    (3)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业务,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为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详情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贵银、陈刚、
游龙、陈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1,590,558.19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9,609,049.29 元 ,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1,045,620,221.38 元。

    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激励和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有效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及董监高权益,促进董监高更好地履行职责,经审议,拟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为董监高购买向境内外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赔偿限额 3000-5000 万元,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

    具体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业务,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协议)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1 年与控股股东佛山
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控”)发生日常关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400 万元(按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计算)。

    1、上述借款公司可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公司控股子公司也可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业务,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协议)、担保抵押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每次借款金额可在上述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具体以每次实际所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贵银、陈刚、
陈亮、游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能东方 2020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
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7 万,聘期一年,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后续实际审计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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