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72 深市 中电环保


首页 公告 中电环保:关于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中电环保:关于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16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2-043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12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30
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 名,代表股份 77062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9.2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政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南京国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7062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