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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1 深市 东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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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17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6-027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5,956,412股,第一期解禁4,786,916股,第二期解禁4,364,876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208,27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34,773,177股的0.0328%。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45元/股,已于2016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4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4、2014年3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激励对象名单》。
    6、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7、2014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4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4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的调整。
    10、2014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11、2014年6月30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08,000,000股增加至213,250,000 股。
    12、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1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2614万股。
    15、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9月26日,授予价格为13.28元/股,剩余的38.261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
    16、2014年11月25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17,417,830股。
    17、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18、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9、2015年6月30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7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80,91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05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317,27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01%。
    20、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1、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解锁数量共计306,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82%。
    23、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4、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5、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26、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定价依据及占总股本比例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2016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磊、赵峰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须对该人员尚未解锁的股票进行回购。
    激励对象王磊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0股,因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王磊所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调整为238,030股。
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王磊第一期解锁71,409股,尚未解锁股份数166,621股,故王磊本次回购数量为166,621股。
    激励对象赵峰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股,因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赵峰所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调整为59,508股。
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赵峰第一期解锁17,852股,尚未解锁股份数41,656股,故赵峰本次回购数量为41,656股。
    综上,原激励对象王磊、赵峰本次回购数量合计208,277股。
    2、定价依据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V1)/(1+n1)-V2]/(1+n2)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1为201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的派息额,n1为201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V2为201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的派息额,n2为201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
    2014年7月9日,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213,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8769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76905股。
    2015年6月19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317,417,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因此,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V1)/(1+n1)-V2]/(1+n2)=
[(17.45-0.487691)/(1+0.487691)-0.5]/(1+1)=5.45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34,773,177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08,27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32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6月17日完成。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回购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1,751,757     47.54%         -208,277   301,543,480   47.5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6,742,137      1.06%        -208,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