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4-033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3.35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428.2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214.1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3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3.11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980,00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503%,最高成交
价为 14.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3,943,727.13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