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4-038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富龙”)与上海国际
医学园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5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26,597,160元向上海国际医学园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医谷·现代商
务园)(二期)房屋建筑一幢,房屋建筑面积:1970.16平方米。
此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独立
意见。本次购买固定资产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6,597,160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号1837文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6元,募集资金总额
17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947.1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57,052.8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13,886.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025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11]39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1年2月1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0月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20,000万元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设立
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及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典范医疗”)
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已使用3,000万元投资典范医疗,持有典范医疗
51.72%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7,900万元,尚有85,986.12万元超募
资金未使用。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东富龙拟使用超募资金合计26,597,160元向上海国际医学园区联合发展有
限公司购买医谷·现代商务园)(二期)房屋建筑一幢,房屋建筑面积:1970.16
平方米。
(二)交易基本情况
1、该建筑位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医谷·现代商务园)(二期)(房地
产权证号:沪房地浦字(2012)第251847号)。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是以医疗服
务业和医疗器械制造业为核心,以打造高端医疗服务平台,建设高科技医疗器械
及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目标的新型综合性医学园区。
2、该建筑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广丹路222弄第2幢10号(上海国际医学
园区(医谷·现代商务园)(二期)第10楼),房屋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属
钢混结构,层数4层。交房标准为毛坯。房屋建筑面积:1970.16平方米。
3、交易价格:单价13,500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26,597,160元。
4、付款及交房:2014年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并办理该房屋交
接手续。
5、交易对方:上海国际医学园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士路17号301室
营业执照号:310225000494816
法定代表人:黄俊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房屋维修、房屋租赁,建设工程及
设计等。
上海国际医学园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对东富龙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房屋建筑主要用于公司医疗器械产业投资管理、部分新产品研发
等;同时将控股子公司典范医疗整体搬迁至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并由典范医疗建
设符合高附加值耗材的洁净生产车间,进一步扩大产能、提升典范医疗的企业形
象。
四、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东富龙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东富龙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计26,597,160元购买该固定资产。
2、保荐机构意见
(1)东富龙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6,597,160元购买固定资产的事项已经东富龙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
(2)东富龙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6,597,160元购买固定资产的事项,符合东富
龙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构建稳定的经营环境,增强东富龙的整
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东富龙的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其使用计划合理、必要。
东富龙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