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64 深市 通源石油


首页 公告 通源石油:关于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通源石油:关于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通源石油:关于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1-081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公司拟申 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论证分析报告如下:(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 具有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我国能源安全战略带动国内油气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通道

    自2019年我国全面实施油气勘探开发“七年行动计划”以来,三桶油持续加 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原油产量达到 1.95亿吨,同比增长1.6%,连续两年产量回升;天然气产量达到1,888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9.8%,连续四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同时,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依 旧居高不下,2020年为73.5%和43%,能源安全战略形势依然严峻。在国家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要求“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 市场准入,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利用,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十四五期间我国将 继续重点突出松辽、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 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例如2020年鄂尔多斯盆地
长庆油田实现国内首个6,000万吨产量,“十四五”期间产量提升至6,800万吨;2020年新疆地区塔里木油田建成3,000万吨产能,力争在2025年油气产量突破4,000万吨、2035年达到5,000万吨,新疆地区10亿吨级页岩油藏全面推进开发;2020年四川盆地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全面建成300亿方大气区,2025年产量将达到500亿,2030年年产量将达到800亿,成为国内最大的现代化天然气工业基地。国内油气行业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通道,对油气服务需求将持续大幅增加。

    2、非常规油气开发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我国油气资源开采产业升级
  随着北美在本世纪初实现了高效,经济,规模化的页岩气开发和生产,成功地带动了一场全球化的页岩气研究和勘探开发的热潮。美国的页岩气大规模商业开发引领了第三次能源革命,这场页岩气革命改变了美国的能源结构和能源战略,并首次实现能源输出。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天然气需求量与日俱增。

  我国页岩气田主要分布于四川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其中涪陵页岩气田累计
探明地质储量 6,008 亿立方米,是我国最大的页岩气田,截至 2019 年 10 月,重
庆涪陵页岩气田生产页岩气突破 100 亿立方米,已成为北美之外最大的页岩气田,四川盆地长宁-威远和太阳区块页岩气累积探明达到 10,610.30 亿立方米,形成了四川盆地万亿方页岩气大气区。此外,鄂尔多斯盆地、贵州遵义、湖北宜昌、松辽盆地等地陆续发现页岩气工业气流,实现页岩气勘探新区块的重大突破。我国页岩气资源潜力巨大,不仅可以解当前的油气资源短缺现状,甚至可以改变油气资源格局和能源结构,对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几年随着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的不断深入,开采力度将会持续加大,工程作业量会显著提高,给油气资源服务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前景,提高页岩气综合技术服务能力迫在眉睫。

  我国页岩气储层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开采难度大,虽然有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与政策引导、资源基础丰富与规模开发、体制机制不断理顺等诸多有利因素,但同时与北美相比较也面临深层开发技术尚未掌握、开发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规模小、竞争力不足等诸多问题,加强科技攻关以掌握页岩气勘探开发的整套技术是促进我国页岩气资源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3、油气服务行业整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油气资源开采,是结合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地球化学、工程数字等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这些技术的应用,是建立在多传感器、大量数据的基础上。以美国为代表的头部油服公司,纷纷将快速进步的数据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人工智能算法,用于油藏识别、油藏建模,分析工程与材料物化特征,提高油气井采收率。大部分油气开采先进技术起源于美国,近年来我国已经通过学习、引进、海外并购等方式吸收改进油气开采的相关技术,实现自主应用,同时随着我国数字技术进入世界前列水平,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成功应用到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油气服务行业整体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对行业内参与者提出更高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基于公司战略促进优势业务发展

  自 2020 年以来,公司积极调整战略发展方向,基于国内外业务并轨发展的前提下,战略重心向国内靠拢。鉴于我国页岩油气大开发的历史性机遇,在国内建立页岩油气开发核心技术—射孔、旋转导向、水力压裂等核心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增强行业影响力。同时积极拥抱数字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核心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有价值的服务,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应。

    2、缓解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

  随着油气行业的持续回暖,公司近年境内、境外业务迅速发展,预计未来几年公司仍将处于增长通道,业务规模仍将持续扩张。公司在业务扩张、技术研发力度的加大,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及流动资金补充,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外部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业务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公司通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帮助公司填补因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发行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页岩气射孔技术服务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0.00万元。公司现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需求,并且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资本性支出和日常运营开支亦不断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因此,为支持公司持续发展,保证上述项目的正常推进,以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稳定充足,公司考虑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实施本次融资。

    2、公司银行贷款融资存在局限性

  油气资源开采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部分核心机器设备已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且通过为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联营企业等提供信用担保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但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融资成本相对较高,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存在期限较短、融资规模受信贷政策影响较大的特点或风险。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借助债务融资,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攀升,影响公司稳健的财务结构,加大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财务费用将会侵蚀公司整体利润水平,降低公司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3、股权融资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发展需求

  公司选择股权融资方式将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提升油
气资源开采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净利润有望实现增长,并逐渐消除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从而为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将在上述范围内选择不超过 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合理。

  (二)本次发行方法和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定价方法和程序均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已取得下属授权和批准:

  1、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