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44 号)(以下简称为“半年报问询函”)。公司对半年报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询事项,具体回复如下:
1.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你公司阳光面料、窗饰遮阳产品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8,716.37万元、6,984.17 万元,同比增长 26.82%、18.98%;毛利率分别为 27.23%、8.08%,同比下
降 1.82、5.87 个百分点。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阳光面料、窗饰遮
阳产品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 9.81、26.45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状况、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公司具体业务经营情况等,分析说明你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受到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1、2021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美元汇率下降所致
公司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和 PVC 等石化产品,产品生产成本受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较大。
近年来,受到境外主要国家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新冠疫情导致的供给不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价格由历史低点到历史高位,步入景气周期。国际原油价格呈总体上涨的趋势,受此影响各类聚酯纤维、PVC 价格亦总体上升,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增塑剂、水性丙烯酸乳液和 PVC 的价格近一年均有 30%-50%的上涨,而公司通过调整相应产品价格将风险转移到下游客户存在滞后性,从而导致公司需要承担一部分由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此外,美元汇率从去年年初的 6.98 下降至本年年中的 6.46。
综上所述,公司阳光面料、窗饰遮阳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系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美元贬值所致。
2、2020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系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公司 2019 年 6 月出售了控股子公司 KRS 公司,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表中包含 KRS 公
司 2019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而 KRS 公司的经营模式与公司国内分部的经营模
式不同,导致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在对比分析公司毛利率变动时,剔除 KRS 公司的影响
后 2019 年度的毛利率为 24.95%,与 2020 年度的毛利率基本持平。
因此,2020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系由于合并范围变
化所致。
3、行业发展状况及主要产品市场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阳光面料)产品和遮阳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我国将节能环保产业定位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国家先后颁布《“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总目标、主要任务,为国内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公司生产的阳光面料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中“7 节能环保产业”之“7.1 高效节能产业”之“7.1.7绿色建筑材料”,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同时,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亦将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中,均鼓励使用绿色材料,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整体而言,公司所处行业的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均有利于发行人的经营发展。
2017 年功能性遮阳产品产量约 6.45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6.61%;2018 年功能性遮阳产
品产量约 7.02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8.84%;2019 年功能性遮阳产品产量约 7.6 亿平方米,
同比增长 8.26%。预计至 2025 年,我国功能性遮阳产品产量可达 11.1 亿平方米。2017 年功
能性遮阳产品销售额约 162.5 亿元,同比增长 8.33%;2018 年功能性遮阳产品销售额约 177.2
亿元,同比增长 9.05%;2019 年功能性遮阳产品销售额约 193 亿元,同比增长 8.92%。预计
至 2025 年,我国功能性遮阳产品销售额可达 500 亿元。在国家大力推动建筑节能改造的背
景下,随着国内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转变以及对产品认知程度的加深,未来性能优越、价格合理、设计美观的功能性遮阳产品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4、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随着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逐步减小,境内外客户需求增长,相对应的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为了应对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减轻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美元贬值的影响,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拟通过调整产品价格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转移到下游客户;
(2)公司购买了美元外币远期合同以消除美元汇率波动产生的外汇风险;
(3)持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制造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
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通过上述措施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2、半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 Krest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KRS
公司”)销售窗帘成品及相关组合件,并为其提供遮阳成品的加工组装服务,合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3,422.11 万元,占同类交易总额的 21.07%。此外,你公司报告期内分别新增应
收关联方 MardoAustralia Pty Ltd、CURTAIN WONDERLAND PTY. LTD 相关债权发生额
655.35 万元、75.99 万元,形成原因均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请结合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分析与 KRS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并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是否符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后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公司回复:
1、关联交易的原因和必要性
KRS 公司是公司在 2014 年收购的下游产业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开设零售店模式销售
成品窗帘及配件,Mardo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 MARDO)和 CURTAIN WONDERLAND
PTY.LTD(以下简称 CW)收购时为 KRS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收购 KRS 公司完成以后,KRS
公司成为先锋新材控股子公司,为整合上下游资源,先锋新材国内公司成为 KRS 公司最大的窗帘供应商,由于多种原因 KRS 公司连续亏损拖累上市公司业绩,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经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友好协商,将 KRS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出售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关联公司,自此以后,公司与 KRS 公司发生内部购销交易变为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公司对 Mardo 和 CW 公司销售的产品分为两类,一类为定制窗饰及定制遮阳成品,一
类为成品窗帘、装饰品和家居用品等家纺标准化产品,其中定制窗饰及定制遮阳成品由公司加工生产后销售给 Mardo 公司和 CW 公司,成品窗帘、装饰品和家居用品等家纺标准化产品由公司采购后经过包装分拣后(无需加工生产)销售给 Mardo 公司和 CW 公司。公司对于关联方销售和非关联方销售采用了相同的销售政策和定价方式,销售价格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而确定,公司销售给 Mardo 公司和 CW 公司的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公司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销售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符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后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2019 年 3 月 15 日,在关于 KRS 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中,交易对方实
际控制人卢先锋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4、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分别经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确认及下年度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切实维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后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2)请补充说明上述应收 MardoAustralia Pty Ltd、CURTAIN WONDERLAND PTY.
LTD 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否具备业务实质,并说明是否充分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
公司回复:
1、应收债权系超信用期未收回销售款项所致,具备业务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向 KRS 公司销售窗帘成品及相关组合件,并为其提供遮阳成品的加工组装服务,合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运费)为 3,422.11 万元。其中,与 Mardo 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金额 1951.32 万元,与 CW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470.8 万元。公司给予 KRS 公司
的信用期为三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 Mardo 公司和 CW 公司超过 3 个月信用期尚未
收回的销售款项分别为 655.35 万元、750.99 万元,因此形成公司对 Mardo 公司和 CW 公司
的应收债权,该债权的形成具备业务实质。截至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上述应收债权已全部还清,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
2、已充分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