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3,7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的股东贺兰英女士计划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220,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
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贺兰英女士的通知,其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220,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1. 贺兰英: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贺兰英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3,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贺兰英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解决股东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前次协议转让受让股份
3.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
贺兰英女士计划减持总数不超过 14,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
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实施,
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贺兰英女士前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所持 5%股份时,曾承诺股份转让完
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股份,即自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
不减持所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背上述承诺。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贺兰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 贺兰英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卢先锋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贺兰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