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被动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收到股票质权方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泰润”)的通知,华安泰润后续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对卢先锋质押在其处的股票进行减持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出具的《关于被
动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本次减持计划未具体实施。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质押给华安泰润的股票,强制平仓前
共计 3438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7.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被动减持合计 31,201,1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目前尚未平仓仍处于质押状态
的有 6,178,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9 日、2022 年 8 月
18 日、2022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2022 年 12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7 日、2023 年 1 月 3 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 目前卢先锋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其所持股票均处于
质押和冻结状态。卢先锋的另一质权人林宜生已提起诉讼,目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卢先锋质押给林宜生的 5,202,380 股股票和法院冻结的卢先锋 17,341,823 股股票、卢先锋配偶徐佩飞 9,689,300 股股票可能作为执行标的(以上股票合计32,233,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若执行成功,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减少 6.8%(以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处置金额未能覆盖林宜生案生效判决的诉请金额,因此股票可能会全部被司法处置),将下降至 10.92%,与持股 4.75%排名第二的股东仍有较大差额,卢先锋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随着卢先锋另一质权/债权人傅善波诉讼案件的继续审理,卢先锋存在败诉进而使傅善波能够司法处置冻结股票的可能,则卢先锋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存在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极大可能。卢先锋还存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有可能导致卢先锋因履行合同义务而丧失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2022 年 5 月 18 日、
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
2024 年 4 月 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 目前股东的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将与卢先锋保持密切沟通,并持续关注其股票变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的情况,不存在违
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卢先锋提供的《关于被动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