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的通知。卢先锋先生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740,000股,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现公司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
(股) (元) 总股本比例
2019/3/1 2,250,000 3.8 0.47%
卢先锋 大宗交易 2019/3/4 1,620,000 3.76 0.34%
2019/3/5 870,000 3.75 0.18%
合计 — — 4,740,000 — 1%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1月28日披露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7.58%股份计划的公告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比例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086,103 27.44% 125,346,103 26.44%
其中:
卢先锋 无限售条件股 32,521,525 6.86% 27,781,525 5.86%
份
有限售条件 97,564,578 20.58% 97,564,578 20.58%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
1、卢先锋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卢先锋先生在上市时已披露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相符。
3、本次股份减持后,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39,530,4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4%,卢先锋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4、公司已于2019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公告原文,公告编号为2019-008。卢先锋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根据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大股东每日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