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62 股票简称:雷曼光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漫铁 王丽珊 李跃宗
左剑铭 金鹏 周玉华 廖朝晖
全体监事签名:
周杰 陈红星 张 茏
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 琰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6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3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5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25
发行人律师声明...... 26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7
验资机构声明......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查阅地点...... 29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雷曼光电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雷曼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对象发行
国金证券、保荐人、主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交所上市公司证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23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23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前述相关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3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前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三)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雷曼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印发的《关
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
(川华信验(2023)第 0078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
商 ) 指 定 的 收 款 银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新 华 支 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 元。
2023 年 12 月 19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
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
第 5-00013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雷曼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总数量为 7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 元,扣除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87,684.1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9,612,315.8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79,612,315.83 元。
(五)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深
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70,000,000 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12 月 8 日。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6.48 元/股,本次
发行底价为 6.48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的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59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1.7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 元,扣除相关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87,684.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612,315.8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68,900.00 万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的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59 元/股,发行股数为 7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300,0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不超过 35 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