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雷曼股份 证券代码:30016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dmanOptoelectronicCo.,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二区第八栋)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八年四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
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290.00万元(含34,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1)COB超小间距LED显示面板项目;(2)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9,902,006股(含69,902,006股),具体
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的有关要求,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有关内容详见本预案“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之“二、董事会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预案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注
意投资风险。
目录
公司声明......2
特别提示......3
目录......6
释义......8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1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15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8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8
六、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2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5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2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7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8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28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8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29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30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30
二、募投项目实施风险......30
三、折旧摊销增加可能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30
四、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30
五、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31
六、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31
七、审批风险......31
八、发行风险......31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32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32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35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3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39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39
二、董事会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39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雷曼股份、发行人、公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本预案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
本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