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10月11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
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认真。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
方面的内容。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6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2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300162,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32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35%;网上发行股数为发
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 日(2011 年1 月4 日),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2
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
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中航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27 日(T-5,
周一)至2010 年12 月29 日(T-3,周三)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
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要求的询价
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于2010 年12 月29 日(T-3,
周三)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
中航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15 名询价对象,但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
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股
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的,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6、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须同时申
报价格和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且应按规定进行
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中航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
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65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
须是65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325 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3
监会和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
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
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
位65 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数等于
其资金有效的申购量除以申购单位65 万股后所得整数,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
最终将摇出5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65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325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
际有效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1、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回拨安排:若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
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可以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在
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
宜。
13、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1 年1 月6 日(T+2 日)在《深圳雷曼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
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
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325万股;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
仍然申购不足。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5、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12 月24 日(T-6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
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4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ledman.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
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12 月24 日(周五)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
示公告》
T-5 日
2010 年12 月27 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2010 年12 月28 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10 年12 月29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T-2 日
2010 年12 月30 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报价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 年12 月31 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1 年1 月4 日(周二)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2011 年1 月5 日(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摇号抽签
T+2 日
2011 年1 月6 日(周四)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1 年1 月7 日(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 (1)T 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
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
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中航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和路演推介工作。5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27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12
月29 日(T-3 日,周三)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
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0 年12 月27 日
(T-5 日,周一)
10:00-12:00 深圳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三层香格里拉宴会厅二厅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 号
2010 年12 月28 日
(T-4 日,周二)
9:30-11:30 上海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紫金楼三层盛事堂一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