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1-081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吉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武汉华数锦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武汉卓尔航空城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宿舍楼及配套设施,是为满足其开展经营活动和日常生产办公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关于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吴奇凌先生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