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度公司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认为审计机构更换将有利于保持审计独立性和提高审计服务质量,亦是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需要。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5、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亚太(集团)合伙人数量为 10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6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95 人。
业务信息: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7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亚太
(集团)审计新三板公司 545 家(审计收费总额 6,869 万元)、上市公司 4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0.61 亿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批发和零售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不含新研股份)。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赔偿限额为 21,916.80 万元人民币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很强的保护投资者的能力。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亚太(集团)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侯秦先生,199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亚太(集团)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海林先生,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亚太(集团)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坤先生,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5月开始在亚太(集团)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0份。
2、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亚太(集团)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认为审计机构更换将有利于保持审计独立性和提高审计服务质量,亦是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需
要。经审计委员会建议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变更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应进行披露的书面陈述意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对亚太集团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质量。亚太集团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