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3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东制药”)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办理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
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使用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要求)。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止。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监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情况下,以部分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保障和提升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
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