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2--009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盈利波动风险。
2、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商誉减值风险。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管理情况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22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65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02.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51.9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2010)
第 809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中,超募资金合计 802,042,618.19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
行北京国奥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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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府路支行分别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第一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2011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
超募资金补充原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 64,692,000 元补充原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固定资产。
2、第二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与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
平签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上述自然人合法持有的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廊坊新赛浦”)合计 100%股权,上述自然人各自持有廊坊新赛浦的
股份比例依次为 29.94%、24.17%、22.45%、16%股权和 7.44%。公司向各自然
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比例采用统一比例,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的比例
为 80%,现金支付的比例为 20%。
根据《补充协议》,廊坊新赛浦的交易价格为 36,400.00 万元,其中总现金对
价金额为 7,280.00 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该笔收购价款,分别向沈超、
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支付 2,179.45 万元、1,759.76 万元、1,634.36
万元、1,164.80 万元和 541.63 万元,以收购上述自然人各自所持有廊坊新赛浦股
份中的 20%部分。
截至目前,该交易已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尚需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超募资金计划投入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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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
经审慎研究和论证,公司本次拟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 13,400.21 万
元用于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瑞恒”)51%股权,其中
收购崔勇持有的 32.079%股权、张时文持有的 10.302%股权、姜玉新持有的
8.619%股权。交易完成后,恒泰艾普将持有博达瑞恒 51%股权。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博达瑞恒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全称 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姜玉新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 楼 A 座 506 室
营业期限 2008 年 9 月 5 日至 2028 年 9 月 4 日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开发;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广告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日用
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
博达瑞恒是国内领先的专门从事石油勘探开发软件研发销售、国外软件代理
销售及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的高科技软件技术公司,其技术服务涵盖了从勘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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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的各个阶段(包括盆地分析、构造与储层研究、油藏研究、开采工艺研究等)。
其主营业务可分为自主研发技术软件销售、代理软件销售和特色技术服务三大类
型。
(2)本次交易前的股权调整情况
目前,博达瑞恒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通国际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富通”)、北京普思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思泰克”)和
北京博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路达”)。
香港富通是博达瑞恒于 2010 年 4 月于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博路达和普
思泰克系博达瑞恒收购的子公司,两家公司在转让至博达瑞恒之前系博达瑞恒股
东杨茜、张时文经营勘探开发技术软件的其他业务主体。为将相关业务在本次交
易中完整注入上市公司,同时规避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根据交易双方
协商,杨茜、张时文先后于 2011 年 12 月和 2012 年 2 月将普思泰克和博路达 100%
股权转让予博达瑞恒。两家公司的历史沿革如下:
(i) 普思泰克的历史沿革
a.设立
2002 年 1 月 3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通知书》((京朝)企名预核(内)字第[2002]第 10619676 号),核准企业名称
“北京普思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2002 年 6 月 4 日,邱智海、杨茜签署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普思泰克的注
册资本为 68 万元,股东邱智海以货币出资 34 万元,持股比例为 50%,股东杨茜
以货币出资 34 万元,持股比例为 50%。
2002 年 6 月 4 日,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开业登记验
资报告书》(京胜验乙(2002)第 B512 号),审验截至 2002 年 6 月 4 日,普思
泰克(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8 万元。
普思泰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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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智海 34 万 50%
杨茜 34 万 50%
合计 68 万 100%
b.2008 年股权转让
2008 年 5 月 9 日,普思泰克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邱智海将持有的
34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时文;同意公司新的股权设置为张时文出资 34 万元,
杨茜出资 34 万元;同意修改章程。同日,邱智海与张时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邱智海将持有的普思泰克 34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时文。同日,普思泰克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08 年 5 月 20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普思泰克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03868137)。
此次股权转让后,普思泰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张时文 34 万 50%
杨茜 34 万 50%
合计 68 万 100%
c.2011 年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普思泰克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公司股东北京博达瑞恒
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股东杨茜将持有的 34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博达瑞恒,同意
股东张时文将持有的 34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博达瑞恒;同意修改章程。2011 年
12 月,邱智海与张时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邱智海将持有的普思泰克 34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时文。2011 年 12 月,普思泰克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普思泰克换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03868137)。
此次股权转让后,普思泰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博达瑞恒 68 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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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博路达历史沿革
a.设立
2002 年 1 月 3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通知书》((京朝)企名预核(内)字第[2002]第 10619676 号),核准企业名称
“北京博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 年 1 月 18 日,张时文、刘建东、李瑞春签署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