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泰艾普
股票代码:300157
收购人: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9层908
一致行动人之一:李丽萍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致行动人之二:河北硕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49号融华商务大厦02-401
一致行动人之三:王潇瑟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签署日期:2022年5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除本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恒泰艾普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因本次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将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五、收购人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本次交易并同意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收购人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本次收购已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收购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2
目 录......4
释 义......5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6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6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情况...... 7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9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 10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0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 11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1
第二节 收购目的 ......12
一、收购人收购的目的...... 12
二、收购人对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2
三、收购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3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4
一、本次收购情况...... 14
二、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5
三、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8
四、免于要约收购...... 18
第四节 资金来源 ......2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21
收购人声明......22
一致行动人声明......2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恒泰艾普、公司、
本公司、发行人、 指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收购人/硕晟科技 指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硕晟智能 指 河北硕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硕晟科技、李丽萍、硕晟智能、王潇瑟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董事会 指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协议、附条件生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
效的股份认购协 指 有限公司及河北硕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议 购协议
注:本报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李丽萍,其一致行动人包括硕晟科技、硕晟智能、王潇瑟。
(一)硕晟科技
企业名称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莉斐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9层908
成立日期 2020年7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TLFA0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市场
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
经营范围 翻译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硕晟智能
企业名称 河北硕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丽萍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49号融华商务大厦02-401
成立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8MA7DU92G3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
网、网络、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设
经营范围 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智能设备、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
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平面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李丽萍
姓名 李丽萍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12419760131****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否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四)王潇瑟
姓名 王潇瑟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12419820101****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否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1、硕晟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丽萍女士直接持有收购人硕晟科技51%股权,为硕晟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硕晟科技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李丽萍 王莉斐
51.00% 49.00%
100%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硕晟科技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丽萍女士直接持有硕晟智能100%股权,为硕晟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硕晟智能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李丽萍
100%
河北硕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硕晟科技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投资恒泰艾普以外,硕晟科技未对外投资其他企业。
2、硕晟智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硕晟科技未对外投资其他企业。
3、李丽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丽萍女士除持有公司股份外,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智能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