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1-023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定于2011年8月8日(星期一)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A座7层恒泰艾普石油天然
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中裕能源所持有的中裕煤层气 42.42%股权(股
权对应 35%的收益分配权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以超募资金补充原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
3、审议《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
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A座7层,董秘办及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1年8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
及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
办及证券部(收)。邮编:10008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
话登记。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是否委托 委托人姓名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1 年 8 月 5 日 17:00 之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
点,并注明所需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泰艾普石油天
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依照
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视同由本人的代表自行投票。
序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中裕能源所持有的中裕煤层气的
1
42.42%股权及该等股权对应的 35%收益分配权益的议案》
《关于拟以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缺口购买固定资产的议
2
案》
《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
3
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