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 2015‐11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神
雾环保技术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新疆” 或“乙方” ) 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与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新疆胜
沃” 或“甲方” ) 签订了《长焰煤分质利用化工一体化示范项目 40
万吨/年电石工程供货及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 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92)。
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工程范围的变更与增加,因此, 2015
年 12 月 15 日, 神雾新疆与新疆胜沃就《长焰煤分质利用化工一体
化示范项目 40 万吨/年电石工程供货及施工合同》签订了 《 增补协议》,
增加合同工程范围并对合同总金额等进行相应变更。《增补协议》 具
体内容如下:
1、合同新增工程范围由乙方负责工程总承包。
2、合同总金额由原“人民币 51900 万元整(大写:伍亿壹仟玖
佰万元整)”增加为 “人民币 68000 万元整(大写:陆亿捌仟万元整)”,
即合同总金额增加 16100 万元整(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万元整)。
3、上述新增合同额 16100 万元整(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万元整)
中,设备费为 12100 万元整(大写:壹亿贰仟壹佰万元整),建筑工
程费为 4000 万元整(大写:肆仟万元整)。
4、对于新增合同额 16100 万元整 (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万元整),
款项支付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截止目前,公司新疆胜沃项目仍在持续推进实施。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